第一卷:默认 第216章 咬狗正当防卫案(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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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好家伙,后世的擒贼先擒王原来是这么用的!

    李斯先是点头,随后又摇头,最后才说了一句:

    “这个咬狗案着实生动有趣,只是对我们大秦来说,没有太大的参考意义。”

    “毕竟,因狗而起的纷争在大秦并不多见。”

    嬴政不赞同这个观点。

    罗老师这些看似让人啼笑皆非的言论,仔细琢磨之下,其实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不,这人咬狗之说,看似荒唐。”

    “但是,若是某些人就如同恶犬,是狗仗人势,恶意欺人之辈......”

    “人若是要屠这恶犬,又该如何判定其罪责?”

    嬴政环视一圈朝堂,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朝堂上大部分官员此刻皆是战战兢兢,他们虽然不屑于欺压百姓,但是难保自己的族人、下人中没有为非作歹之人。

    嬴政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继续说道:

    “后世法律的内核之深奥,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经嬴政的提醒之后,李斯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法治理念,与后世的完备体系相比,仍有诸多不足之处。

    李斯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感觉,天幕一定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启示,至少能帮助他将大秦的律法更加完善!

    ......

    【名场面五:我强暴我自己犯法吗?】

    毫无疑问,这个标题又将各朝古人的CPU都快烧干了。

    这......是如何做到的啊?

    天幕继续播放。

    【甲乙两人是舍友,都是女生。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

    【因此,甲找了张三去强暴她的舍友,并将舍友的照片寄给了张三。】

    【当张三到达这个女生宿舍时,舍友不在,张三以为甲是要被强暴的对象,结果误将甲给强暴了。】

    【那么,张三的行为属于什么错误呢?】

    【是打击错误还是对象错误?】

    ......

    各朝古人嘴角狠狠抽了一下。

    这应该是对象错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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