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血衣军:血染吾衣,与子同归。(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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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说来。”

嬴政看著赵诚手中的染血麻布,有些好奇。

赵诚將染血麻布呈递上去,“这名单上面的人,都是隨我作战,死於杀敌攻城的將士。”

“臣恳请將他们的遗孀家眷都迁至我的食邑之地,由臣亲自派人看护,免得他们受人欺负。”

嬴政面色微微柔和了一些,“秦国律法有所规定,阵前战死者,遗属得赐田宅钱帛,划户籍为军属,免除赋税,你不必担心他们的处境。”

赵诚依然说道,“陛下,这些將士隨臣征战,臣曾答应过他们,会为他们的身后事负责。”

“臣,自小无父,深知孤儿寡母的淒楚,他们隨臣征战而死,臣自当一力护之。”

此话一出,嬴政沉默了。

他静静看著赵诚,沉默良久。

“也不是什么大事,既然本就要赐田宅於遗属,就划到潁川郡去好了,你已经是大良造,可在封地开府,管理此事。”

“李斯。”

“臣在。”

“协理赵诚,將名单上面的遗属,迁至他的食邑之地,由他安置。”

嬴政说著,又想了想,“接下来血衣军的將士若是战死,都按此制办理。”

赵诚眼睛一亮,再次肃拜,“臣谢陛下!”

嬴政摆了摆手,没有说话,转身离去了,背影看起来有些沉肃。

这孩子,是个有担当的。

他自己从小没有父亲照料,如今一將功成,却不忘撑开羽翼,护佑麾下將士们的遗属。

他刚走出两步,后方却爆发將士们慷慨请命的声音。

“將军,我冯全请入血衣军!”

“將军,封若请入血衣军!”

“王二狗,请入血衣军!”

“……请入血衣军!”

“……”

《秦风?无衣》的军乐在迴荡著,与將士们请命的声音夹杂在一起,越发壮烈激昂。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有將士含泪合唱著,唱的却是:“血染吾衣,与子同归。”

归来的是以敌血染就得姓名啊……

赵诚默默地看著下方激昂的將士们,而后激昂那份血写的名单收进了怀中。

自今日起,血衣军的血衣二字,不止象徵著染尽敌血,使敌人闻风丧胆的杀伐强军。

同样也象徵著,血衣为凭,他们的將军会亲自安置战死者的身后事,一力护佑其遗属家眷。

有此为凭,大可竭力死战!

最后,则是象徵著,血衣军的每一名同袍,都会背负战死同袍的血衣继续前行。

而在此之后,血衣军更是形成了一个传统——

每一名血衣锐士的里衣胸口处,都会以血红的丝线,绣著自己的姓名。

这个鲜红的姓名,是他们的死志。

也將会是他们的將军,护佑他们遗属家眷的凭证。

亦是所有血衣军对身后事安妥的篤定。

有这个血色姓名在,他们將无惧生死,亡命拼杀。

同时,这个血色姓名,也將被血衣军保留下来。

此后每一名新入血衣军的锐士,都將手抚血衣旗帜宣誓——

“著此血衣,承汝未竟之戈!”

当然,这都是后话,现在这六千轻骑,虽然说跟著赵诚经歷了多场血战,都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但是其中许多人还是达不到铁鹰锐士的標准。

既然答应了嬴政,血衣军会比铁鹰锐士更强,那就不可能有所徇私。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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