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弄得老像推车了(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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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淮看到野猪血呼啦的菊门时,他知道这就是野猪被两条猎狗拖住,突然死命惊窜的那一枪,

想想都觉得屁股一阵发凉,他衝著孟川竖起了大拇指:“川哥,好枪法,这位置选的挺特別!”

孟川挠挠头:“我当时在后边,两条猎狗一左一右拖著野猪,这是最容易打中的地方--不过你別笑,我这是习惯了,以前一直都这么打。”

“习惯了”

卫淮有些不解:“啥意思”

回想之前看到的情形,他其实能想明白,大野猪在两条猎狗之间的屁股,对於孟川来说,確实是顶好的目標。

只是他不明白,这跟习惯有啥关係。

孟振邦笑著解释:“以前打別拉弹克枪养成的,你已经知道,早些年用別拉弹克枪的时候,子弹是可以做的,虽然用来做弹头的铅能从到山里交换皮毛的安达手里和供销社里边买到,毕竟也要钱的,能省则省。

一般打野物的时候,大都选著屁股和脑袋这两个部位打,一来是致命,二来也是为了能更好地回收铅弹。

话又说回来,碰到大的山牲,这两个部位都是很好的射击目標。

脑袋不用多说,至於屁股,那子弹打进去,在里边翻滚,肠肚被绞破,肠肚的脏污流出来或是造成內出血,也是非常要命的。”

还有这讲究—

又是很实用的经验,卫淮將这番话,牢牢记在心底。

“卫淮也厉害,刚才生生擒住了一只半大野猪——“

孟川一脸坏笑地插了一句嘴:“抓著野猪一双后腿提溜起来,在上边坡上,转来转去,弄得老像在推车了。“

听到这话,孟振邦惊喜地看向卫淮:“不错哦,半大野猪好,肉更好吃,肉比大野猪的嫩,也没大炮卵子那种骚气!”

“要不是你们把野猪轰出来,川哥开那两枪將野猪惊散开来,恰巧有半大野猪朝我这边跑来,我也没这机会,川哥还帮著补了两斧头才打杀的。“

卫淮可不敢居功:“要不是你们创造这机会,我只能干看著。”

孟振邦知道卫淮的心思,拍了拍他的臂膀:“別急,等过了年,取了枪回来,还有的是机会,

过了年离化雪还早著呢,再说了,春季、夏季、秋季,咱们都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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