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我国封建社会秦汉时期45(2 / 2)
丁之见牛也。
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
病者困剧,身体痛,则谓鬼持箠杖欧击之,若见鬼把椎锁绳纆,立守其傍,病痛恐惧,妄见之也。
初疾畏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身自疾痛,见鬼之击;皆存想虚致,未必有其实也。
夫精念存想,或泄于目,或泄于口,或泄于耳。
泄于目,目见其形;泄于耳,耳闻其声;泄于口,口言其事。
昼日则鬼见,暮卧则梦闻。
独卧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惧,则梦见夫人据案其身哭矣。
觉见卧闻,俱用精神;畏惧存想,同一实也。
释义:
这篇文章节选自《论衡?订鬼篇》。
“订”
是“评论”
的意思。
原文较长,这里节选的是开头一部分。
节选的这一部分,从心理方面解释人们为什么相信有鬼。
有事实的根据,有理论的分析,表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所以说服力很强。
文章的第一段说明鬼产生于人的畏惧心,并不是人死亡后精神所变。
第二段引伯乐、庖丁二事,证明病人所见的并不是鬼。
第三段以病痛不同则所见有别为理由,证明鬼并非实有。
第四段说明眼见、耳闻、口说的鬼,都来自主观的思念,并非实有。
古人迷信鬼神。
在那样的社会环境里,王充举出各种理由,论证妖祥和鬼神之类并非实有,这种精神是值得钦佩的。
“在汉朝,由于图谶宗教思想被宣布为国教,`人死为鬼’的思想就成为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的工具。
王充的无鬼论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他对于有鬼论的批判具有战斗意义。”
(见侯外庐等着的《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288页)
但是王充生在科学不达的汉朝,究竟不能不受时代的限制。
他在《订鬼篇》的后一部分说:“凡世间所谓妖祥,所谓鬼神者,皆太阳之气,天气也,天能生人之体,故能像人之容。”
这当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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