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慎言三境 孔子罕言利命仁的智慧(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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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子曰:“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论语?子罕》中的这句记载,看似简单,却蕴含着孔子对人生核心命题的深刻思考。

“罕言”

并非“不言”

,而是“不轻易言说”

——对“利”

(利益),他克制言说,避免世人陷入功利迷障;对“命”

(天命),他审慎言说,引导众人敬畏却不盲从;对“仁”

(仁德),他深沉言说,将其作为毕生践行的信仰而非空谈的口号。

春秋时期,社会动荡,功利主义盛行,人们或追逐私利而背弃道德,或盲从天命而放弃努力,或空谈仁德而缺乏实践。

孔子的“罕言”

,正是对这些乱象的清醒回应,为后世划定了对待利益、天命与仁德的理性边界。

在当代社会,利益诱惑、命运困惑、道德滑坡等问题依然存在,重新审视“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对构建健康价值观、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溯源:春秋社会背景下的“利”

“命”

“仁”

困境

要理解孔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的深意,需先回到春秋时期的社会语境,看清当时人们在“利”

“命”

“仁”

三个维度面临的普遍困境——正是这些困境,让孔子选择以“罕言”

的方式,传递审慎与理性的态度。

(一)“利”

的泛滥:功利至上,道德滑坡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

,原有的“以义为上”

的价值观逐渐被“以利为先”

取代。

诸侯为争夺土地、人口与财富,频繁动战争,如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的表象下,实则是为了齐国的霸权与利益;卿大夫为谋取私利,相互倾轧,甚至弑君夺权,如鲁国的季孙氏“三分公室”

,将国家权力与利益据为己有;普通民众也受此影响,为追求眼前利益,背弃道德规范,出现“父子相残”

“兄弟反目”

的现象。

《左传》中记载的“郑伯克段于鄢”

,便是功利至上的典型案例:郑庄公为巩固权力,纵容弟弟共叔段扩张势力,待其叛乱后再一举铲除,表面是“维护国法”

,实则是为了个人权位,完全不顾兄弟亲情;共叔段则为争夺王位,不惜背叛兄长,最终落得逃亡的下场。

这种“为利弃义”

的行为,在春秋时期屡见不鲜,导致社会道德滑坡,人际关系紧张。

孔子目睹此景,深知过度言说“利”

会加剧功利主义泛滥,因此选择“罕言利”

,引导世人关注“义”

而非“利”

,重建道德秩序。

(二)“命”

的迷思:盲从天命,放弃进取

春秋时期,人们对“天命”

的认知存在严重误区——或将“天命”

视为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遇到困境便归咎于“天命”

,放弃主观努力;或借“天命”

之名行不义之事,将自己的贪婪与暴虐归咎于“天意”

,如商纣王曾称“我生不有命在天”

,认为自己的统治由天命注定,从而肆意暴虐。

这种对“天命”

的迷思,导致社会缺乏进取精神:诸侯面对强国入侵,不思考如何富国强兵,反而认为“天命如此,不可抗拒”

;士人面对仕途不顺,不反思自身能力与品德,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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